网站支持IPv6
欢迎访问赣州市党务公开网!

本市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时政要闻本市要闻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1-15 08:48

    日前,传来喜讯:章贡区人大常委会成功获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意味着今后赣州将更好地为国家立法贡献力量,以赣州生动实践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2023年,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形成一批具有赣州特色的立法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肯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一部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党管立法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市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审定立法规划计划、审议每部法规,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经常听取汇报、提出要求,点题科技创新促进等条例立法,认真审核把关,给予有力指导。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特别是坚持提前介入立法选题、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等环节,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会同有关方面逐条把关,强化与政府及部门沟通,形成“抱团立法”工作机制,有力提升一审二审法规草案质效,避免了“大修大改”现象。市政府发挥立法依托作用,市政府主要领导推动出台提高法规起草质量的文件,分管领导加强对立法事项的牵头协调,对每部法规都组建起草专班,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立法任务。

  赣州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始发祥地, 苏维埃时期党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建设伟大探索,颁布了120多部法律法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法治精神,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章贡区人大常委会成功获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赣州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利于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制度自信;有利于弘扬唯实求真精神,大兴调查研究;有利于发挥人口大市优势,广泛吸纳民意;有利于提高地方立法能力,助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说。

  服务大局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

  1月1日,赣州首部专门用于保护优势特色产业的地方性法规——《赣南脐橙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赣南脐橙引种第一人”袁守根说:“为了一个果,立了一部法,立得好!赣南果农的这棵‘摇钱树’,将更加根深叶茂。”

  赣州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注重“小切口、有特色”立法,努力立发展所需、群众所盼之法。

  以立法助推产业发展。产业兴旺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决胜之举和关键之要,赣南脐橙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赣南广大农民的“当家果”“致富树”,为了以法治推进兴果富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赣南脐橙保护条例》,通过认真总结赣南脐橙产业发展50余年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制约赣南脐橙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从产业发展、产业安全、品牌保护、服务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得到广大果农纷纷点赞。

  以立法推动科技赋能。为扎实推进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赣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加大对各类创新主体的赋权激励,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平等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与动力,构建全链条、全周期促进科技创新制度体系,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以立法增进民生福祉。为深入推进提高民生品质行动,用法治手段拿出实招、下大力气破解城市机动车停车难、停车乱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情况立法调研,梳理出4个方面10个具体的突出问题,并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扎实做好了前期论证和起草准备工作。

  此外,依据新修改的立法法,着眼于更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寻乌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列入了2024年立法计划。

  开门立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在每部法规立法过程中,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将代表和群众全过程参与立法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让群众心声、建议听得见,有回响。

  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现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5个,在全省设区市中数量最多,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46个,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出台工作规则, 明确“七有”建设模式, 形成启动征询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法规草案解读、意见建议征询、意见建议整理、意见建议研判、意见建议上报、工作台账归档的“八步法”工作流程,聘请2000余名立法信息员,收集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的立法意见建议4000余条。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利用“屋场夜话”“议事客厅”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情民意,让每个人感受到身边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做法在中国人大网站、人民代表报等媒介刊登。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与江西理工大学合作共建赣州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聘请70名专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备案审查专家库。每部法规积极与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等开展立法协商,对法规草案的重要条款逐条进行协商,为审议修改法规提供解决的方向,其做法得到省改革办的充分肯定。

  据统计,自2015年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13部地方性法规,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其中,多部法规体现了赣州立法的首创精神和地方特色。如,《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革命遗址,规定由政府负责维护修缮,在全国属于首创,为解决革命遗址维修难题提供了赣州经验;《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条例》将赣南最具代表性的历史和文化遗存——客家围屋纳入立法范围,妥善解决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问题,在全国全省都具有代表性、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