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王瑞贺在我市调研 陈建平赵多仙陪同
5月7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在我市就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庄晓泳随同,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建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多仙,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齐涛,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敖宏,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雷云,市领导陈俭生、陈阳山分别陪同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王瑞贺一行来到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长坑尾稀土矿、定南大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江西金力永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等地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矿山环境保护,以及相关企业发展等情况,询问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在相关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我市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情况,与会人员围绕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
王瑞贺要求,要深刻认识修订矿产资源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以高质量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通过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结合赣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践,做到矿山建设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生产管理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打造绿色矿山,推动矿业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推进矿产资源优质优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为维护资源和生态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