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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3-28 09:43
  3月27日,记者获悉,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行为,更好更快地推进六大攻坚战,我市印发《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并于4月1日试行。

  据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中介超市”的设立是为了解决中介服务存在收费高、办事效率低、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中介超市”采用“实体+网络”的形式,中介机构可选择窗口入驻和挂牌入驻两种方式。窗口进驻是中介机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选派1名至2名工作人员在窗口开展业务洽谈、服务咨询、现场踏勘、合同签订等事宜;选择挂牌入驻的中介机构,则需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其执业信息。

  哪些中介机构能够入驻“中介超市”呢?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行“自愿申请制”,服务范围为工程咨询、评估类、工程勘察、设计类、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的中介机构可自行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再对其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条件的则可入驻。对入驻的中介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将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向社会逐一公开其有关信息和服务事项,包括业务范围、办理的条件、需提供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地点、时限、联系电话、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及投诉电话等信息,为委托人提供信息、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等服务。

  入驻“中介超市”后,中介机构应当亮证、亮照经营,对外公开承诺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违约责任,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执业基本信息。向委托人一次性告知服务内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所需材料,实行合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若在审批过程中,对中介机构服务结果质量较差,达不到项目审批规范要求,累计出现3次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服务合同的;违规行为被服务对象投诉并被查实两次的;严重违反执业规定和执业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实行严格的清退机制。(记者罗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