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各县(市、区)抢抓晴好天气,加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省、市专家组先后派出5支专家队伍赴我市10个县的项目现场开展技术指导。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勠力同心、履职尽责,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据悉,今年主汛期期间,我市平均降水量同比增长近45%,暴雨发生频次明显提高。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72起,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5起,避免人员伤亡64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中,7起成功避让案例被应急管理部通报表扬,14起被自然资源部纳入典型案例。
未雨绸缪,严格防控风险隐患。我市推动赣县、于都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工作,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全面完成全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走在全省前列;派出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定点督导组、市自然资源局挂点联系工作组下沉地灾预警区域,协助指导地方排查问题、消除隐患;选定6家专业技术单位、82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各地蹲点驻守,派出504批次专家技术队伍开展隐患巡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多方联动,构建群防共治局面。我市加强自然资源、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连续发布14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前划定风险区,便于各地有针对性开展防治工作。同时,我市不断提升科技防灾能力水平,新建300处地灾监测台站,改建322处已建台站,弥补夜间防灾和山高坡陡地段巡查短板。此外,我市持续举行地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开展形式丰富、覆盖面广的“五进”活动3847场,增强群众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源头治理,提供长治久安保障。我市对部分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目前,我市已争取中央特别国债地灾防治项目14个,争取2024年部、省专项资金项目28个。我市还印发《赣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规则(试行)》,成立市、县技术指导组,严抓项目质量与进度,实行竣工验收容缺受理制度。今年以来,我市已提前完成17个项目竣工验收,消除627个地灾隐患点,保护7626名群众及4.09亿元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