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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加快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1-19 10:17
  1月16日,记者从市安监局采访获悉,我市已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一系列举措,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法》明确,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办法》要求,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健全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加强县级公共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

  根据《办法》,我市将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落实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向社会公示执法结果。

  我市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和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样板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记者赖天然 实习生温慧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