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动态 >> 作风评议 >> 正文

作风评议

崇义:“十条禁令”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文章来源:崇义县纪委 发布者:赖敏金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10:38:48字体大小:【

  崇义:“十条禁令”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为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观念和服务能力,日前,崇义县出台 “十条禁令”,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干部能力提升、工作提效、服务提质。一是严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二是严禁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三是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购买指定商品等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不当利益;四是严禁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违规收费、罚款;五是严禁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和采取强制措施,实行以罚代法;六是严禁违规要求企业或下属部门开展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培训等活动;七是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买彩票、看电影电视剧或进行非集体组织的爬山、打球、游泳、钓鱼等娱乐活动;八是严禁公务人员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便利条件,赌资不论大小,一律查处;九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同城不吃请、接待不超标、一客不多陪”的接待规定,工作日中餐原则上不饮酒;十是严禁借学习、考察、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公款旅游。
     “十条禁令”出台后,崇义县纪委专门成立督察组,深入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禁令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