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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文联秘书科     发布者:市文联秘书科    发布时间: 2017-11-20 17:19

赣州市文联

关于做好2018年度文艺精品创作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市公安、检察官文联 ,市文联各文艺家协(学)会

    为继续打造一批体现赣州特色和精神,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我市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度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度赣州市文联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月28日止接受申报。

    二、申报对象:

    凡我市作者(含本地籍在外工作的作者)均可申报,每位作者报送的选题限1部。

    曾获赣州市文联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的作者,如尚未结项,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申报题材:

    以“中国梦”和“唱响赣南”为主题,讲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历程中多姿多彩的中国故事,深刻反映时代变化,生动表现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1.选题关注能够反映我市特色文化的红色历史题材、赣南地域特色文化题材:如客家文化、宋城文化以及赣南民俗等。鼓励原创,提倡艺术创新及创作风格多样性,力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能够很好地传播赣南文化和赣南精神。

2.活动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全国性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活动(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广大文艺家围绕“六大攻坚战”战略部署,开展文艺采风展览等。

    四、申报体裁:

    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儿童文学、影视剧本、戏剧剧本、歌曲(词、曲)、文艺理论与批评、诗歌作品。

    五、申报要求:

    1.申报者应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并附寄该选题的部分文本1份。

    2.不接受截止日之前已出版或制作完成的作品申报。

    3.请各县(市、区)文联、协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本地区本协会最优秀的文艺家组织和动员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参与项目创意的团体或个人,要给予各方面的支持。

    六、评审机构:赣州市文联艺术委会办公室。

    艺委会将邀请国家级、省级有关文艺专家组成专门的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选题和申报者完成选题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最终评审小组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同时报市文联党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每项由市文联资助创作经费人民币3—10万元,相关结果将在“赣州文艺网”等媒体公布。

    七、申报方法:

各地作者可从“赣州市文联公共网”(GZWL2005@163.com,密

码:8196259)下载申报表格,填写好后书面申报表格先报所在县(市、区)文联或所属的协会,由县(市、区)文联、协会签署意见后再向市文联申报。并将电子稿(申报表格)发送市文联艺委会办公室邮箱(GZSWLMSK@126.COM)。

    报送地址:赣州市市政中心北区南楼2007室:赣州市文联艺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0797-8196259

联系人:杜盼盼

    附件: 赣州市文联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表

                                                      赣州市文联艺术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