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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7-03-27 15:29

赣州市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侨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2017年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侨联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侨联是党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委领导下的一级人民团体。赣州市侨联主要的职责是:
(一)组织归侨、侨眷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归侨、侨眷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四有”教育。
(二)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参与侨乡、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充分发挥侨联基层组织的作用,重点抓好社区、院校、科研部门及归侨、侨眷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的侨联组织建设。
(四)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和政策的咨询服务,依法维护其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发挥侨联参政、议政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草拟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积极拓展海外联谊和侨务对台工作。广泛地团结和联系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社团,为发展我市经济牵线搭桥。
(七)充分发挥侨联文化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开展海内外文化、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公益事业。
(八)指导我市各级侨联和归侨、侨眷社团的工作和活动。
市华侨文化交流服务中心是市侨联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促进我市与海外侨界的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有关侨(爱)心公益事业项目的申报、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赣州市侨联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对宁都县对坊乡葛藤村的帮扶力度,根据贫困家庭实际情况,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结合实际,选择有利于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真正把产业发展起来,进一步加大帮扶和联系指导力度。继续做好春节前夕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工作。
2.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创新理念、继续为侨资企业服务,定期走访侨资企业,按照侨务有关方针政策,协助侨资企业解决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充分利用海内外关系的优势,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要“请进来”,计划邀请海外华人华侨和各界人士回乡考察交流,引导他们回乡投资创业和公益事业。二要“走出去”,积极创造条件组团出访,加强与海外侨团的联系,继续做好侨务外宣工作,向海(境)华侨华人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宣传和推介赣州;三要“牵线搭桥”,加强与上级侨联组织和海外社团、科技、经济、文化协会的联系,做好高科技人才、技术项目、捐赠资金的引进工作。四是要发挥赣州毗邻闽粤的区位优势,与福建、广东等侨乡加强侨务共建。
4、积极探索,履职尽责,增强为侨服务的工作能力。加强侨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好“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离退休侨联老干部、困难归侨侨眷户进行走访慰问。
5、以开展侨(爱)心工程为主线,努力发展侨(爱)心公益事业。主动跟进原有的侨爱心学校的建设、不断联系新的侨(爱)心学校落户赣州,帮助招收赣州中学第7届“珍珠班”。
6、围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汇集侨智建言献策。组织好课题调研、侨情考察和视察活动;要做好侨情信息报送工作,着重反映侨界对改革的意见建议,做好改革政策的解读,凝聚侨界改革共识,收集有分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三、 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侨联编制数7个,其中:行政编制5个、工勤编制2个;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退休人员2人。
侨联下属事业单位华侨文化交流服务中心编制数3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2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侨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5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3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2%,包括财政补助收入145.3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上年结余12.6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侨联支出预算总额为157.94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7.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社会保障和就业11.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医疗卫生支出6.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住房保障支出6.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赣州市侨联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45.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83%;社会保障和就业11.24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8%;医疗卫生支出6.17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4%;住房保障支出6.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赣州市侨联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赣州市侨联机关运行费预算71.1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2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作任务的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赣州市侨联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预算7.7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20号)及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侨联的工作职能在招商引资、海外联谊、侨爱心工程、参政议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任务明显增加。2017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2万元,因公出国出(境)为11万元,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预算持平。
第三部分 赣州市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华侨文化交流的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