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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工信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16-12-09 11:23
  为加强工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赣州市工信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赣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办公室2名、市工业经济监测分析中心2名、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1名(见附表)。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组织纪律观念强;

  5.如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等次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条件:见附表。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0 日—12月21日

  3.报名地点:赣州市工信委人事科(市政中心1号楼3楼1312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391182)。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1)《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5)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6)有正式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持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二)资格审查

  由市工信委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1月5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其本人,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7年1月8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业知识等)和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结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工信委网站进行公告。

  (四)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若某岗位经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则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当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工信委网站发布公告。

  (五)体检

  体检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考察

  由市工信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及报考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如递补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赣州市工信委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计划,按考生总成绩在考察、体检合格后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委驻市工信委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797-8391182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96272

  附件:

  赣州市工信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