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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总根>赣州党务公开网>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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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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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87/c4387706/content.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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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512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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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组字[2012]20号）要求，现将我市拟推荐的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6个）兴国县委组织部 瑞金市委组织部 龙南县委组织部 崇义县委组织部 安远县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15人）邹晓春（章贡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书记、区委村建办主任）谢瑞年（赣县县委组织部电教科科长）李天玖（上犹县陡水镇党委组织委员）曾宪舟（南康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村建办副主任）黄瑞善（大余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干部科科长、干监科科长）陈晓建（信丰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刘茗香（全南县社迳乡党委组织委员）郭丽珍（定南县委组织员办副主任、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薛开良（安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曾桂珍（寻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袁金伟（于都县委人才办副主任、组织部信息调研科科长）黄 波（会昌县委村建办主任）李良松（石城县龙岗乡党委组织干事）王国华（宁都县赖村镇党委组织干事）王 凌（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长）三、十佳组工干部人选（1人）薛开良（安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公示时间为7天：2012年5月15日-5月2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8392626电子邮箱：zzbbgs@ganzhou.gov.cn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2012年5月15日]]></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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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赣州市第一届“十大人民公仆”和“十佳廉内助”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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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87/c4322922/content.html</link>
<pubDate>
2012050712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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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各县（市、区）委，赣州开发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赣州市首届廉政文化月活动的通知》（赣市纪字 [2012]18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首届廉政文化月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赣州市第一届十大人民公仆和十佳廉内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争当廉洁从政新模范为主题，通过开展十大人民公仆和十佳廉内助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苏区精神，继承优良传统，树立良好作风，争创一流业绩，为推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营造风清气正、务实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　　从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中分别评选出赣州市第一届十大人民公仆和十佳廉内助。　　三、评选标准　　㈠十大人民公仆：　　1、政治坚定，思想素质过硬。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决定决议态度坚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在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勤政敬业，工作成效显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建设中，拼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甘于奉献，工作能力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特别在 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和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和应对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突发事件中的表现突出。　　3、一心为民，群众认可度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干群关系融洽，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　　4、清正廉洁，思想品德高尚。道德高尚、诚实守信，为人正派、办事公平，遵纪守法、情趣健康，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干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　　㈡十佳廉内助：　　1、廉洁自律，思想品德好。正确对待配偶手中的权力，帮助配偶把好家门，守好后院，共同筑牢家庭拒腐防变防线，坚决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借权谋私，坚决拒收贿赂。遵纪守法，本人及配偶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其他不良反映。　　2、自尊自强，爱岗敬业好。独立自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创先争优，单位党组织认可，干部群众好评，社会口碑良好。　　　3、家庭和睦，文明家风好。夫妻平等，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教子有方，勤俭持家，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奉献社会。　　4、甘于奉献，配偶业绩好。理解配偶工作，关心配偶生活，全力支持配偶正确履行职责，为党的事业尽心尽力，配偶工作成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　　㈠申报推荐（2012年5月上中旬）。采取单位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市、区）、赣州开发区根据评选标准推荐十大人民公仆和十佳廉内助初步人选各不少于1名，市直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推荐初步人选。推荐程序为：　　1、初步提名。各地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采取组织提名与个人提名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社会各界群众可根据公布的评选标准，以个人名义向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其中，推荐对象为县（市、区）、赣州开发区的，向县（市、区）组织部门推荐，推荐对象为市直单位的，向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　　2、集体研究。召开单位党组织或领导班子会议，根据组织提名、个人提名和群众推荐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本地本单位推荐人选。　　3、征求意见。经集体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应征求本地本单位纪检监察、信访、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无正式单位的十佳廉内助 推荐人选，还要征求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的意见。　　4、进行公示。将推荐人选名单在本地本单位公示7天，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5、上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产生情况报告、推荐表、事迹材料（盖章并各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5月21日（星期一）前报送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事迹突出、语言精练，字数在2000字左右。其中，十大人民公仆推荐材料送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8391303，邮箱：zzbgjk@ganzhou.gov.cn），十佳廉内助推荐材料送交市妇联组织部（联系电话：8391950，邮箱：gzsflzzb@163.com）。　　㈡审核考察（2012年5月下旬）。由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选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参评的人选，按1:2的比例，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分别征求市纪检监察、信访、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　　㈢确定人选（2012年5月下旬）。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听取考察组情况汇报，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赣州市第一届十大人民公仆和十佳廉内助正式人选各10名、候补人选各2名。　　㈣市委审定（2012年6月上旬）。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的正式人选、候补人选报市委审定。　　㈤进行公示（2012年6月中旬）。对市委审定的正式人选和候补人选，分别在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赣州党务公开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网站及其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经调查核实影响参评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所缺人选从候补人选中递补。　　㈥集体表彰（2012年6月底或7月初）。将赣州市第一届十大人民公仆和十佳廉内助纳入全市七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典型事迹，号召全市广大干部及其配偶向他们学习。　　五、组织领导　　成立赣州市第一届十大人民公仆 和十佳廉内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孙正森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龙立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仲先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秀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孔德然，市妇联主席黄丽红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仲先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妇联副主席熊梅乐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赣州市第一届十大人民公仆 和十佳廉内助评选活动对推动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布置，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要广泛动员，激发参与热情，引导和号召党员干部及其配偶争做人民公仆或廉内助，争创一流业绩，不断涌出先进典型。　　2、把握标准，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标准，认真把好推荐关，要选准选好、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确保事迹材料真实可信，确保申报对象过得硬、群众公认。　　3、加强宣传，推进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先争优、崇廉尚廉、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要结合评选活动，加强本地本单位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干事创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　　1、赣州市第一届十大人民公仆推荐表　　2、赣州市第一届十佳廉内助推荐表　　3、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中共赣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2年5月2日 　　　　　　三份）　　附件3：　　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标题小二号宋体加黑）　　（副标题三号楷体）　　（正文）　　（三号仿宋）　　（文中标题三号黑体）　　（推荐单位）　　年 月 日　　A4纸型　　页边距：上、下、左、右2.8cm　　行间距：固定值30磅]]></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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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2年度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培养锻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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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87/c3927007/content.html</link>
<pubDate>
2012030817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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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为加强我市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面向全国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培养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名额和条件　　此次选拔分A、B、C、D四类职位，共选拔650人。　　1、选拔生A职位420人。限2009年（含2009年）以后毕业的大学生报考，专业不限，要求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非在职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其中，定向安远县14人，定向全南县10人，定向宁都县10人，定向会昌县12人，定向寻乌县10人，定向石城县14人。　　2、选拔生B职位30人，除应具备选拔生A职位的条件外，专业要求为财政金融类、会计和审计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建设类专业。　　3、选拔生C职位100人，除应具备选拔生A职位的条件外，专业要求为景观类、水利类、农林业工程类、生物科学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动物科学类、水产类、动植物检疫类或食品类专业。　　4、选拔生D职位100人，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专业不限，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非在职研究生40周岁以下），最低学历为大专。　　以上职位报考人员同时要符合《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2〕13号）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和要求。　　二、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纳入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后再分配工作岗位。选拔工作分为九个阶段：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8：00至3月19日18：00（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20日18：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并在4月16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21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为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全省规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份，面试具体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市公告。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5、政审考核。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正式录用。政审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7、岗前培训。组织录用人员在赣州市委党校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8、岗位分配。选拔生A、C职位人员，分别按考试总成绩先研究生后本科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工作岗位。选拔生B、D职位人员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9、组织派遣。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派遣到所选择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或其他工作岗位工作。　　三、有关政策和待遇　　（一）选拔生A、C、D职位　　1、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3年、专科生工作满5年（均以第一学历为准）以上经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任副科级职务（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提拔任副科级实职，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农村特岗教师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市、县重点加以管理培养。所有分配到基层的选拔生指定一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结对帮带。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加快培养基层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8]14号）精神，加大对选拔生管理和培养力度。　　3、市、县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从选拔生中考选。　　4、被选拔的应届及历届大学生未转正定级的，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给予本科生（含专科生）每人每月1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本科生（含专科生）每月增发30元生活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增发60元生活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增发90元生活补贴。　　5、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如单位无住房需要租房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房租费。　　6、给予赣州市外籍选拔生每人每年一次探亲假，其父母或配偶来赣州探亲，可每年报销一人一次陆上往返路费。　　7、户口一律落户所在县县城。　　（二）选拔生B职位　　1、录用后，编制落在乡镇机关，根据所学专业，先安排到县（市、区）直事业、企业单位工作2年。期间，基本工资由乡镇负责，其他福利、待遇和住房由县（市、区）直事业、企业单位解决。　　2、工作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安排至县直机关工作。　　3、其他政策和待遇参照本年度选拔生A、C、D职位执行。　　四、其他事项　　1、选拔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将在赣州选拔生网（www.gzxbs.cn）和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发布公告（主要在赣州选拔生网发布）。考生要注意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跟进相关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阅《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2〕13号），或与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0797-8391200、0797-8391305。　　电子信箱：zzbrck＠ganzhou.gov.cn。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8日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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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面向全市选聘新闻阅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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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87/c3580097/content.html</link>
<pubDate>
20111230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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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赣州市新闻阅评员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新闻阅评工作，并充分体现开放办报、办台的宗旨，提高新闻报道质量和水平，确保舆论导向正确，新闻宣传有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聘请7名新闻阅评员（评报员2名、审听员2名、评片员3名）。　　一、报名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　　2、热爱新闻事业，具有新闻工作知识或经验者优先；　　3、文字基本功和书面表达能力较好，能用电脑传递信息。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市直新闻媒体（包括赣南日报、赣州人民广播电台、赣州电视台、赣州晚报）刊播的内容进行阅评；　　2、发现、推介市直媒体策划亮点、新闻精品或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撰写阅评文稿；　　3、及时收集、反馈受众对市直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意见和建议。　　三、享受待遇　　1、向新闻阅评员颁发聘书；　　2、免费为新闻阅评员提供全年《赣南日报》、《赣州晚报》各一份；　　3、以稿费的形式每月给新闻阅评员支付一定酬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月10日；　　2、报名材料：个人简介（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拟报名职位、本人在各种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出版的著作；　　3、联系方式：赣州市长征大道市政中心1号楼4楼，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电话：8391212，电子邮箱：xwk1212@163.com。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 2011年12月27日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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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都县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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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87/c3487670/content.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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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09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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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县科级领导班子结构，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共19名，其中正科级职位2名：县委政研室主任、县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各1名；副科级职位17名：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副局长、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县妇保院副院长、县第七中学副校长、县项目办主任、县公路站站长、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各1名。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第一学历全日制中专以上,现有学历大学专科以上。　　2、报考正科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任副科级职务两周年以上。报考副科级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县妇保院副院长、县第七中学副校长、县公路站站长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　　3、参加工作两周年以上，近两年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　　4、县委政研室主任、县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县妇联副主席须是女性。　　5、县委政研室主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副局长、县环保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副局长等8个职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等2个职位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6、身体健康。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具备任职资格或晋升职务资格者不得报考。　　（二）职位要求条件　　除县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县委人才办副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县项目办主任等6个职位外，以下13个职位还须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　　1、县委政研室主任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党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哲学、逻辑学等哲学政治学类和汉语言类专业毕业。　　2、县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　　现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等法学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政法、法律工作两年以上。　　3、县统计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等数学与统计类，以及会计、金融、计算机等专业毕业。　　4、县商务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冶金工程和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公共关系等专业毕业。　　5、县环保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水排水工程等环境科学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6、县水利局副局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技术、河务工程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等水利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7、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等建筑建设类，以及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　　8、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金融等财政金融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或曾经从事金融工作两年以上。　　9、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　　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园林规划、道路规划、土地规划等城建规划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10、县妇保院副院长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妇幼保健等医学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县卫生局机关股级干部、副科级以上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基层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当职务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11、县第七中学副校长　　具有中学教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县教育局机关股级干部、县直中学中层干部、农村中学（含初中）副校长以上及相当职务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12、县公路站站长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桥梁、隧道、渡河工程等建筑建设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或曾经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13、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　　现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新闻类、汉语言类专业毕业。从事或曾经从事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宣传工作两年以上。　　以上报考资格中有关年龄及任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　　三 、公选程序　　公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社会调研、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市、县网络媒体，以及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选拔范围、资格条件、公选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方式：报考者请登陆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下载《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后，于报名时间持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①《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及复印件各一份；③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④报考有身份要求职位的，须同时提交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不含有关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选全过程。每个职位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公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1，个别职位因特殊需要，经县公选领导小组决定可放宽到5：1，低于该比例的，该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012年元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现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元月7日，笔试地点设在于都县（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公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5%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社会调研　　按照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的计分方式，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社会调研入闱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对入闱人选安排5天时间，根据所报考职位和专业，到拟任职单位或其它相关乡镇、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并撰写出与报考职位和专业紧密结合的调研报告。组织相关评委对调研报告进行评审，并综合给出评分。社会调研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　　（六）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调研报告10%的计分方式，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七）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社会调研成绩和考察情况，先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排位进行研究，再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任用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经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产生的拟任职人选，在于都县党务公开网、于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任命　　拟任职人选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由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干部任用程序进行复议，取消任职资格，职位空缺后不再递补。对已入闱考察但未确定任职，且愿意到于都工作的专业型干部，纳入于都人才库管理，列为后备干部，作为补充专业型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　　对公选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同等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有关本次公开选拔的未尽事宜，由于都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6232021、6333610　　附：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于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8日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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