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简介
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赣州市委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的工作。
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赣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赣州市委610办(维稳办)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执法监督室、综治办一科、综治办二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610办(维稳办)一科、610办(维稳办)二科、610办(维稳办)综合科。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提出建议。
(三)根据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四)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市直(驻市)签状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
(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八)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九)抓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推荐、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组织、指导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政法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对策,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十一)指导县(市、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十二)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全市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赣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赣州市委610办(维稳办)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执法监督室、综治办一科、综治办二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610办(维稳办)一科、610办(维稳办)二科、610办(维稳办)综合科。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提出建议。
(三)根据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四)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市直(驻市)签状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
(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八)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九)抓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考察、推荐、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组织、指导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政法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对策,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十一)指导县(市、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十二)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