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四批年轻干部到市教育局跟班学习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教育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4日 11:53:38
2010年起,我市教育系统实行了选派年轻干部到市教育局跟班学习制度,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前三批年轻干部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及自身素质均得到了较好的锻炼和提高。事实表明,这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市、县(市、区)教育系统的工作联系。为此,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县(市、区)教育局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教育局跟班学习,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推荐名额
推荐到市教育局跟班学习的对象为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名,市教育局将从各地推荐名单中择优选择若干名年轻干部跟班学习。
二、跟班学习的时间
跟班学习时间一年(2014年4月——2015年3月)。学习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跟班学习干部的管理和待遇
1、跟班学习干部由市教育局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市教育局为主。干部跟班学习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改变在原单位享受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派出单位应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跟班学习干部学习期间,派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发放补贴。中餐补助、交通补贴由市教育局参照在市政中心上班人员的标准发放,跟班学习期间的住宿由局酌情解决。
3、跟班学习干部要自觉接受市教育局和派出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每季度向市教育局党组织和派出单位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及思想情况。市教育局对跟班学习干部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并放手使用,使跟班学习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4、市教育局人事科对跟班学习干部进行全程跟踪考察,定期将干部跟班学习期间的思想汇报、工作总结、鉴定材料、考察材料一并归档立卷,形成跟班学习干部考评档案。同时,定期将跟班学习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通报给派出单位,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
5、跟班学习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干部跟班学习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认真负责地做出书面鉴定,派出单位要根据干部跟班学习情况妥善安排好跟班学习干部返回后的工作。
6、干部跟班学习期间,因表现较差或因身体等其他原因不宜在委局工作的,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建议,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中止跟班学习,返回派出单位工作。
7、凡组织确定选派跟班学习人员而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干部在跟班学习期间如有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相关要求
请各地于2014年1月24日前将《跟班学习人选推荐表》一式二份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传真):8391490,电子信箱:rsk490@163.com。
附件:跟班学习人选推荐表
赣 州 市 教 育 局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