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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出台若干政策措施 深入实施创新赋能行动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7-06 08:44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我市将围绕升级科技成果转化力、升级研发创新平台能级、升级科技攻关硬实力等方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赣州建设成为区域科研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

  在升级科技成果转化力方面,我市将加快建设赣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稀土新材料及应用、现代家具、钨新材料及应用、电子信息、锂电新能源五个产业集群分中心,支持各县(市、区)结合首位产业建设N个产业集群分中心。实施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获奖单位1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奖励。支持科技成果交易,对技术输出方和市内技术吸纳方,分别按不高于实际交易额的5%、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对经认定的中试基地,每年根据实际服务性收入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为100万元。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带成果在赣州创办、领办科技企业,以及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引进重大科技成果,消化吸收并实现产业化,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举办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搭建服务创新创业平台,评选赣州市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由市财政给予奖励。

  在升级研发创新平台能级方面,我市将打造战略研发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赣州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提升创新平台科研条件,支持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更新科研仪器,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引育高端研发机构,持续支持赣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赣州市工业数字研究院、通用人工智能(赣州)研究院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围绕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引进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学家及科研团队等共建高端研发机构。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成功签订合作协议并挂牌运行的高端研发机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至200万元的开办经费。对特别重大的高端研发机构,可“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在升级科技攻关硬实力方面,我市将强化企业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对规范建立研发投入辅助账的企业,由市财政每年给予一定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支持企业重大技术难题攻关,聚焦提升现代家居、有色金属和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能级,坚持需求导向,每年实施若干“揭榜挂帅”制项目,组织全国范围的优势创新资源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由市财政给予每项200万元至500万元支持。优化重点研发计划布局,鼓励科技型企业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扶持金额50万元/项。围绕各县(市、区)主导产业和首位产业创新发展需要,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探索积累,扶持金额10万元/项。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赣南苏区联合基金,针对赣州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吸引和集聚全省优秀科研人员,重点围绕稀土、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资源环境、装备制造、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相关科学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据了解,这些政策措施自8月3日起施行,支持对象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