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赣州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初步摸清了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实践,我市探索和优化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路径和工作方法,健全了清查工作组织方式和协调机制,为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资源变资产”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贡献“赣州经验”。
据悉,2023年5月,我市被确定为江西省第三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市。为做好试点工作,我市制定了《赣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经费、人员和技术保障,并指导下辖各县(市、区)对土地、森林等6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展全面清查,积极探索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使用权状况、违法违规等权益管理信息清查方法。同时,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并开展县级清查成果的市级技术审查,确保清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目前,全市18个县(市、区)全面完成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6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实物量清查工作和土地、矿产、森林、草原4类资源的价值量核算工作,完成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表格、报告、图集成果汇交,形成了一套内容齐全、形式丰富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并经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完成成果入库。结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试点工作,我市聚焦摸清资产家底,形成了具有赣州特色的制度成果16个、理论成果4个、典型案例9个,其中赣州蓉江新区、崇义县2个案例在中国自然资源报发表刊登。
此外,我市还积极推进资产清查成果的应用实践,基于资产清查成果引导资源处置配置决策,不断深化资产清查成果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的应用。比如,我市以国有林、草、湿资源清查成果,探索建立国有森林、草地、湿地资源价值监测、核算体系,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森林、湿地生态价值“银行”,为构建森林、草地、湿地资源折资、抵押、融资服务平台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