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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赣州备案登记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8-04 08:27

        记者日前从赣州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备案审查监督职能,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备案审查,及时处理违法文件,确保“红头文件”不任性,着力规范权力正确运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备案登记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

  针对个别新出台文件无依据减损企业权利、违背公平竞争要求、违反法定出台程序等情形,市司法局在备案审查中依法依规履行纠错职责,要求制定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对文件自行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将提请市政府依法予以改变、撤销或停止执行。今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共督促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修改1件,避免了“带病”“红头文件”的执行。同时,针对存量文件不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上位政策不符等情形,市司法局要求制定机关对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在新出台的文件中对原文件性质进行认定,或专门出台文件废止原文件,完成了新旧文件的更新迭代,确保了政策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秉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备案监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文件,不断增强备案审查的制度刚性。”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