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1933年毛泽东同志在赣南大地的豪迈词句,今日化作赣州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图景。笔者近日从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4年,赣州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七彩练”品牌为旗帜引领,以典型案例提升质效,以品牌矩阵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
2024年,赣州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77件,发出检察建议677件,提起诉讼45件,9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件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工作白皮书,承接最高检长征文化保护公益诉讼办案经验交流会,向赣州市委、市政府呈送“检察建议+调研报告”20份,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绘就一幅法治新画卷,积极为赣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以“诉”促改提升监督实效
赣州检察机关落实上级院部署,通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工作指引,探索耕地保护等细分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可诉性”判断标准,上下一体、挂图作战,全市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7件,已结案件全部获法院裁判支持,以诉的确认推动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老大难”问题整改。
2024年7月,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18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存在安全防护不到位、净水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供水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经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涉案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投入40余万元开展全面整改,配齐全自动净化、消毒设备,落实过滤、消毒工作,经检测水质达标。
崇义县检察院针对某村农田违规转包给某农业公司用于种植绿化草皮,破坏耕地资源问题,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未果,依法对主管职能单位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加大履职整改力度,开展现场调度整改,责令土地承包商剥离所种植草皮,组织对土地进行翻耕,并举一反三,完成耕地整改120余亩。
质效为纲强树工作标杆
2024年,赣州市检察院直接立案公益诉讼16件,带动赣州检察机关落实检护民生、安全生产等9个专项活动,制定典型案例培育提升工作方案,着力打造精品典型案例,全市17件公益诉讼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61件公益诉讼案件上传最高检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平台。
赣州市检察院联合章贡区检察院,对部分月子中心存在的食品安全、违规诊疗、虚假宣传等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对全市36家月子中心排查整治,该案获评全国优秀案例,总结形成的办案参考被省院推介,经验做法被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信丰县检察院针对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部分页岩矿山水土流失及边坡山体滑坡、垮塌等安全隐患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并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持续一年多跟踪落实,推动全县28家采矿企业先后投入6000余万元,修复矿山6400余亩,该案入选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矿山生态修复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品牌矩阵释放全域效能
赣州市检察院创建“七彩练”赣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品牌,专门研究印发实施方案和办案指引,加强统筹调度,以做实做强“七彩练”主品牌为轴心,分片、分类进行重点发力,结合地域特色打造本地子品牌,涌现出“宁心聚力、检护粮仓”“客韵公益心”等9个子品牌,释放品牌融合效应。
赣州检察机关聚焦以“苏区红”为代表的红色资源系列保护,办理相关案件20件,督促保护红色遗址、红色标语等160处,守护好共同精神家园。为迎接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市院组织开展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推动长征出发地旧址及烈士纪念设施整体保护,瑞金市检察院、于都县检察院办理的长征出发地旧址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赣州市检察院聚焦“江南宋城”古韵保护,针对宋城墙墙体破损,砖缝树木生长挤压城墙造成城墙开裂、墙体倾斜、城砖错位松动现象等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进一步理顺监管责任,推进制定赣州城墙安防工程设计方案,督促全面清理、实施修缮工程和安防工程,逐步推进赣州城墙全面整治和长效保护。
大余县检察院聚焦赣南脐橙产业“橙”色保护主题,针对辖区种子苗木市场销售“三无”脐橙、柑橘苗木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收缴销毁“三无”苗木2.7万余株。为促进源头治理,提出加强脐橙树苗源头管控的立法建议,推动《赣南脐橙保护条例》立法实施,该案于2024年9月获评全国优秀案例。
机制创新破解治理难题
扎实开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赣州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办理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518件。崇义县检察院创新推行“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模式,全南县院探索推行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积极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推动源头治理,跨流域治理等20份调研报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肯定,并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
赣州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强化协作,推动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等联动机制,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相关案件55件,督促治理矿山8座,督促修复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264亩,修复在产矿山67.58亩,推动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长效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依法立案40件,寻乌县院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办理的矿山修复和水土流失案,入选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