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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建立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 2026-01-10 11:19

  “这种‘放管结合’的方式,消除了‘踩雷’的顾虑,大家可以将更多的精力集中投入到前沿攻关,科研效率得到显著提升。”赣南科学院的一名科研人员日前点赞我市出台的《市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行为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时说。近年来,我市聚焦传统经费管理模式中审批繁琐、界限不清等突出矛盾,以负面清单形式划清边界、简化流程,既解决了“管得过死”的问题,又守住了“不违规”的底线,让改革精准对接需求、直击痛点。

  精准放权,明确“非禁即可”原则。我市打破传统正面列举的管理惯性,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划定禁止行为的边界,除清单所列的禁止情形外,科研人员可自主决定经费使用,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合规指南。

  系统集成,健全完善赋能机制。我市建立科技、财政部门联合制定、联合解读的工作机制,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探索包干制等改革协同推进,在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的同时,通过《负面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清单执行情况纳入科研项目验收核心指标,对违规转包、变相转拨资金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管不干预”,推动形成政策合力,系统提升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效能。

  清单明界,筑牢合规使用底线。经充分调研,听取高校、医院、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意见建议后,我市形成《负面清单》19条,包括直接费用方面11条,间接费用方面2条,其他方面6条,其中,直接费用主要明确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科研项目无关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基本建设材料的购买,不得支付电话费、无关人员费、专家费等;间接费用主要明确不得支付与科研项目无关的水电费、管理费等;其他方面主要明确不得支付基建费、中介费、债务、罚款等。

  《负面清单》实施以来成效明显,一些科研单位“红线意识”显著增强,挪用资金风险大幅降低。我市在对88个市级科研项目验收中发现3个项目存在《负面清单》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涉及财政资金20万元,已按程序予以纠正,确保了科研项目经费合规使用。在“包干制”的基础上,灵活的经费使用机制还让科研团队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避免了研发中断。(王春香 高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