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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发展研究科        发布时间: 2025-07-15 09:3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全会和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提供参谋建议和智力支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在广泛征集、对比筛选的基础上,设立2025度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共3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为做好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深赣协同创新方向(包括且不限于深赣科技创新平台共建共享、营商环境数字化改革对标提升、高水平人才开放政策研究等课题方向)

2.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包括且不限于人工智能AI及机器人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文体旅融合发展等课题方向)

3.促进消费打造网红城市方向(包括且不限于赣州特色文旅资源挖掘与网红IP塑造,夜间经济、首店经济、体验经济等新型消费业态培育模式研究、网红经济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机制研究等课题方向)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课题须依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进行,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名义投标。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经费管理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并设有科研与财务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能保障课题的合规运行。此外,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2.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组织经验。课题组成员应由政策研究、实务经验等能力互补人员组成,鼓励地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增强研究成果的可行性。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并能承担思路、提纲和对策建议的提出等实质性任务。

3.每个课题组应至少配备1名熟悉赣州政策实践的地方党政或经济部门人员,作为研究联络员,参与调研设计、成果预审、建议可行性论证等环节,鼓励政产研用结合。

4.所有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参与研究的真实意愿和实际时间,严禁挂名。每位申报人限承担1个课题,不得跨组重复申报。课题组须承诺履责,相关材料需全员签字确认。

5.本轮招标不接受自拟课题,成果标题可根据实际研究情况调整,但研究范围不得偏离既定选题方向。

三、课题有关要求

1.研究内容要对标全市发展大局和改革重点,聚焦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和具有系统影响的关键环节,提出针对性、可落地、可评估的政策建议。建议内容可包含数据建模、政策模拟、制度设计、实施步骤等。

2.课题研究应组织实地调研,不得照搬数据或仅依赖文献。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制定不少于2条调研路线,明确调研对象和方式,形成调研记录和图片材料,确保成果质量与实证基础。

3.成果应为对策研究报告,重点突出问题分析与可操作性建议。课题中期、结题成果应具备完整的正文及调研附件等。

4.中标后,课题组须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签订正式协议书。课题原则上20251115日前提交中期成果,接受中期评审;20251231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5.最终成果将通过汇编、内参方式呈报市领导或有关部门并择优推荐至省级层面成果形成后,课题承接单位将成果对外发表、出版、推荐参评等事项须报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审批备案,并注明课题来源和编号。

四、课题申报与时间要求

1.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申报,截止时间2025731日。

2.申报单位可登录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赣州发展研究”微信公众号下载申请书附件1课题申报活页附件2),认真阅读相关说明,按要求填写

3.申报材料要求纸质与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3份、活页8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公章电子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sdb1524@163.com,文件名统一命名为“(2025年度课题研究单位名称+课题名称”。统一报送至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发展研究科

五、经费支持

课题经费实行基础经费与分级绩效奖励相结合的机制按最高8万元/项浮动其中,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2万元,中期评审通过后拨付1万元,结题评审通过后拨付1万元绩效奖励根据成果类型分级计算,最高不超过4万元,文稿获多个层面领导批示时,只领取最高类别绩效奖励,不重复领取。未通过中期评审或成果与课题方向严重偏离,将终止课题并追回经费。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六、评审原则及成果管理

1.研究课题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专家集体评审方式择优立项。每项课题仅确定一个中标单位。

2.中期成果评审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统一组织,采用“专家集体评审为主,集中集体会审为辅”的方式,按照开题报告、调研进展、阶段成果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估,提出修改与调整建议。结题评审参照组织实施,并对课题报告进行最终评级。

3.成果评审合格后将统一归档管理。对于表现优异、成果质量高的课题组,将优先考虑后续课题推荐等支持。

4.存在虚假申报、严重延期、经费违规使用、成果抄袭等行为的,将通报投标单位并列入科研信用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课题投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发展研究科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21210邮政编码:341000联系人:陈奇、卢普飞;联系电话:0797-8991542电子邮箱:sdb1524@163.com

未尽事由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欢迎全市各类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积极申报、深入参与。

附件:1.2025年赣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2.2025年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