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启用“赣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印章专门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赣州市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答复工作。
附件:赣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样章)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