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少平主持会议,副主任邱春凡、刘桂健、刘运高、简慧文、龚世红出席会议。区领导李为平、肖峻、曹胜民,区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应到27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2024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检查《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检查《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柑橘黄龙病防治工作情况、关于赣县县政府旧址(东阳山路18号)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全区2024年度先进代表联络工作站颁发了奖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赣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双评价办法(试行)》和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