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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明确农机购置补贴 激励农民发展农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11:01:27

日前,定南县于出台《定南县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农业机械购置实施范围及规模、补贴机具及标准、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极大的鼓励了农民购买、使用农机具和发展农业的积极性。
  实施范围及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县7个镇,2012年将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0万元。
  补贴机具及标准: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手扶拖拉机、耕整机等农业设备和其它机械。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定额补贴,总体上补贴不得超过平均价格的30%,单机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大型联合收割机等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
  补贴对象和经销商: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