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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村级集体经济展现新气象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6:12:54

    竹林舞台、木制小屋、黄酒飘香……夏日的大余县内良乡白井村项目建设现场,儿童夏令营基地雏形初现。白井村生态条件优美,发展林下经济、高山蔬菜、有机绿茶、乡村旅游等产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乡党委书记周金平和村党支部书记聂斌谋划着,整合各项上级政策和资金,打出“绿色生态、黄酒产业、乡村旅游”三张组合牌,强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17年村集体收入达15万元,今年朝着50万元目标迈进。

  白井村的实践,只是我市全面落实“党建+”,多措并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明显实效的一例。据悉,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去年为42611万元,平均每村12.28万元;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有1451个,占比为41.83%,“空壳村”全部消除。

  近年来,我市把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列为 “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致力实现贫困户和村集体“双脱贫”。为此,我市建立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动协调机制:市委农工部、市农粮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市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资金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投入,市发改部门制定光伏发展规划,市国土、林业等部门负责抓好集体资源资产确权颁证,市扶贫、农粮等部门负责规划发展特色产业等,全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联动合力。同时,出台督查、问责、考核激励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与村干部报酬、绩效考核等挂钩,调动村干部谋发展、抓发展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市着力推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7种模式,包括资源利用、资产经营、产业带动、服务创收、土地开发、政策利用、异地置业等。上犹县梅水乡园村村盘活山林资源,发展茶叶产业,2017年底村“两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出租赤珠坳村茶厂和60亩茶园,获取租金收益13.8万元,实现“资源变资产”;赣州经开区三江乡新江村用好100万元产业扶贫贴息贷款,与个体老板杨兴萍合作共建蔬菜基地,村集体入股合作社,实现“资金变股金”,确立了“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共同发展的模式,村集体每年可从合作社盈利中分红4.8万元;龙南县东江乡中和村兴建21套厂房出租,建立起省内目前最大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通过“合作经济股权化”,引导全村村民“出资入股、按比分红”,年均租金收入逾70万元,除村集体取得收入外,入股村民去年度每人分红300元。

  市金融、财政、国土、发改、扶贫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出台多项帮扶政策措施,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资金瓶颈。在金融扶持方面,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风险缓释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80亿元,每个贫困村可申请贷款100万元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由财政贴息3年至5年,同时各县(市、区)安排500万元至800万元专项资金,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奖补和贷款贴息;在税费优惠方面,对村级集体投资兴建标准厂房、商业店铺等实体项目,免收征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收费,服务性收费按底价减半收取,对实体租赁收入上缴税金地方留存部分,采取补助方式,用于村级集体运转;在征拆补偿方面,按被征土地面积一定比例为村级集体预留建设用地,同时,将协征协拆费全额返还村级,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记者刘珊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