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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今年15亿元助力新农村建设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4日 10:16:34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下达了2014年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5亿元,同时,市县财政配套安排7.5亿元,全部用于全省5000个省级村点新农村建设,每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可获得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

   据了解,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以“六改四普及”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省自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已投入资金超百亿元,已有6万余个村庄、300余万户农户、1000多万名农民从中受益。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资金不得用于归还村、镇集体债务,不得用于宣传培训、文明创建、招待安置、帮困救助等非建设性开支和工资福利支出,也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等与新农村建设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同时,我省每年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下年度村点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特约记者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