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村环境整治 >>正文

大余创新村(居)治理推进平安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14:41:31

  (记者张宗兴 特约记者叶兰青)大余县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交流会日前在浮江乡竹木村召开。“在我们村召开交流会,我感到非常荣幸。”竹木村党支书罗开明说,村里通过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关工委、妇女维权协会等组织,创建“六无”村(居),实现了从“三类”晋级为“一类”。据悉,大余县通过分类考核、动态管理,深入推进平安村(居)建设,作出了社会治理的“大余探索”。

  基层稳则大局稳,乡村和谐则社会和谐。大余县提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打造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较大以上矛盾纠纷、无赴县级以上非正常访、无邪教组织活动、无干部违法违纪的“六无”村(居)创建工作思路,制定了分类考核、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将“六无”村(居)定级为“一类”,并明确了“二类”和“三类”定级标准。每季度由县综治委牵头对村(居)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年终进行调类定级并落实奖惩,让村(居)在动态管理中感受压力,落实责任。

  该县在群众家门口建立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站,紧紧依靠网格化管理,主动发现情况、化解矛盾、提供服务、解决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通过引导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集体议事制度等,实现村(居)由“要我治理”到“我要治理”的转变。通过广泛开展各类模范评比活动,弘扬和谐文化,夯实平安基石。新城镇王屋岭村通过连续十年开展“五好家庭”“模范老人”“好儿媳”评选,引导广大群众崇尚科学、包容谦让、诚实守信、团结互助,民风愈加淳朴,成为学习榜样。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村(居)治理,是大余推进平安建设的又一重要着力点。目前,该县63个村(居)聘请了法律顾问,116个村(居)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人民调解员701名,有力促进了村(居)依法自治、群众依法维权、纠纷依法调解。

  与此同时,该县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实行县乡村共治,三级责任捆绑。县综治责任单位评先评优,必须考核其所挂点帮扶村(居)社会治理工作,挂点村(居)定级为一类或晋级的均加分,定级为二类、三类或降级的则扣分;对年度内降级村(居)数占30%以上的乡镇实行综治工作限期整改,对辖区内三类村(居)比例高于全县三类村(居)比例的乡镇取消综治评先资格,从而实现了责任级级传导、力量层层整合。该县探索“非盈利性”治理模式,率先设立精神障碍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积极扶持引导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参与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收治救治监护。年度内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县财政给予监护人1000元奖励。同时,该县注重事前联动,加强源头预防,巩固提升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专业调解联动机制。每年安排爱心救助资金100万元,对在交通事故中受重伤或丧生、肇事方逃逸或对方无赔偿能力的,开展走访慰问和救助。

  大余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肖惜才告诉记者,县里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中来谋划,通过创新村(居)治理,积小安为大安,用稳定“第一责任”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今年前三季度,大余县“一类”村(居)有29个,实现晋级的村(居)有51个,公众安全感测评在全省、全市排名前移,越级非正常信访量创近10年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