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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洞头乡率先实施标准化管理 带动农村环境卫生改善

文章来源:会昌县新村办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15:18:59

  一是标准化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洞头乡将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自治范围,由各村(居)结合实际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要求辖区内村民做到六个自觉(即自觉遵守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自觉搞好屋内外卫生,自觉维护河道清洁流畅、不倒垃圾入河,自觉维护道路整洁通畅,自觉把垃圾分类后放入垃圾桶,自觉缴纳卫生保洁费)。

  二是标准化配齐配强保洁员队伍。全乡聘请32名保洁员,覆盖了中心村和各自然屋场,由各村(居)委会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及责任区域。乡财政给予保洁员每月300元保底工资,另外按保洁员服务区域户数收取每户10元保洁费,作为保洁员每月的绩效工资。同时乡政府出台《保洁员工资和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对保洁员工作管理考核。

  三是标准化配置环境卫生设备。乡财政共投入15万元购买大型垃圾清运车一辆、大小垃圾桶1700个,做到定时收集、定时清运垃圾。另外给全乡保洁员标准化配置了扫把、撬产、板车、手套、水鞋、服装等装备用于开展卫生保洁工作。

  四是标准化开展卫生测评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测评活动,实行对各村(居)环境每月一评比,对每个家庭每季度开展一次“美丽家庭”创建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全乡进行张榜公示。获得美丽家庭的农户悬挂“美丽家庭”荣誉牌,年终总分前三名的行政村(居)给予大会表彰,年终总分前三名的自然村或屋场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资金奖励。

  五是标准化构建垃圾处理机制和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村(居)实行清扫保洁制度和上门收集制度,对垃圾进行定时清扫、定时收集、定时处理,并建立干部区域包干责任制,将检查情况与区域责任干部和保洁员绩效考核挂钩,以提高其积极性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