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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五统一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购买社会服务

文章来源:宁都农工部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6:19:38

    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一年。宁都县是江西省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三个试点县之一。该县制定出台了《宁都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购买社会服务实施方案》《宁都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筹资3500万元,采取“五统一分”措施,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实行购买社会服务。

  一是统一保洁标准。要求承接购买服务的保洁公司做到乡镇圩镇范围内达到每天清扫2次以上、中心村及主要干道达到每天清扫1次以上、25户以上自然村达到2天清扫一次、河流(水域)及其他25户以下的自然村达到每周清扫一次的要求,确保全县达到水源清洁、田园清洁、道路清洁、河道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的“六洁”目标标准。

  二是统一购买价格下限。为了确保服务质量,达到保洁效果,全县统一限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价格最低不得低于人均50元的标准。

  三是统一垃圾终端处理。全县各乡镇的生活垃圾,由承接购买保洁服务的公司封闭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统一购买保险。强化安全保障,督促承接服务的保洁公司统一为公司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和保洁人员全部购买保险,确保运行规范、安全有序。

  五是统一开展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设备管理、保洁标准、资金投入、管护运行、宣传教育等方面,贯穿垃圾清扫、装运、终端处理全过程。县里重点督查考核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承接服务的公司进行督查考核。按照《宁都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制定的考核评分细则,县里聘请第三方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定位拍照取证存档,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乡镇,限期整改并“回头看”。县清洁办根据督查考核情况,每月对各乡镇进行一次打分排名,通过文件、“宁都形象”微信群、宁都手机报等方式和途径进行全县通报,排名与县级下拨的保洁经费挂钩。同时,对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乡镇,第一次给予乡镇通报批评;累计两次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乡镇,对乡镇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累计三次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乡镇,对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在县级以上的督查中受到批评的乡镇进行问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保洁公司则按照督查考核办法,进行资金处罚,直至解除合同。为了督促聘请的第三方人员认真公正履职,县清洁办不定期随机开展“反督查”。

  六是分乡镇招标保洁公司。由各乡镇自主公开招标选择承接购买服务的保洁公司,既增加保洁公司之间的竞争性,又提高乡镇对保洁公司管理的有效性,从而提高保洁效果。今年共有10家保洁公司在宁都县承接各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购买服务,形成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态势。(廖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