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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四项举措”强化新农村建设的后续管理

文章来源:安远县新村办   发布者:市农业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6日 14:55:22

    在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后续管理必须加强,如果管理跟不上,建设成果就会打折扣,甚至会造成很大的投资浪费。安远县针对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新农村后续管理,有效巩固了新农村建设成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每个乡镇成立了安远县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新农村建设小组其他成员、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明确各村书记主任为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第一责任人,驻点干部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是组建村级管理机构,引导村民自治。村支“两委”成立卫生文明理事会,加强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通过村民自治,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创建点群众自发组织起来共同管理好新农村。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为创建点农户树立榜样,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影响和带动群众自觉建好新农村、管好新农村,真正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实践中。

    三是健全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农村保洁员考核管理制度》、《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农村公益设施管理制度》等村规民约,使农村公共环境治理初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理事会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创建活动,以及“卫生庭院”、“五星级农户”、“十佳信用农户”等群众性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使创建点的农户自觉维护好家庭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

    四是明确管理主体和增加管护投入。在各建设点的卫生维护上,借鉴城市社区的做法,坚持集中会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成立了一支有低保人员组成的卫生保洁队伍,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的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那些建成后只能投入不能产出的福利型公益事业项目,如农家书屋、道路以及绿化、亮化、文化设施等,则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和增加管护投入,乡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后续管理资金,与村级组织筹措一部分资金相结合,把这些资金捆绑到一起,作为管理基金使用,专门用于只能投入、不能产出的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建立起长久的投入管护机制。
(安远县新村办 付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