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三体系”促推新农村建设“三清六改四普及”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1日 15:50:46
二是实行“链节式”责任管理体系。一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和“三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副县长、农工部长和领导小组其他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本乡(镇)新农村建设和“三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挂点县领导为所挂建设点的第一责任人,驻点工作队长为所包建设点的第一责任人。二是推行“连心卡”和“连心册”制度,由组织、新村办等部门牵头开展干部参与新农村建设及“三送”工作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动员机关干部深入农村、联系群众、帮扶农民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连心卡”和“连心册”制度的执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进一步融洽。
三是实行“促进式”的保障管理体系。一是提供资金保障。采取“直接统筹”和“衔接统筹”两种方式整合了有关涉农资金,保证每个建设点不少于16万元以上,县级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二是提供人力保障。每个建设点必须成立一支常年驻点的工作队伍,驻村点干部每月不少于22天在村点。三是提供政策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调查研究,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好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为新农村建设和“三送”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重点是农村“空心房”整治、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等方面。
(上犹县新村办 张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