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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创新统筹机制,促推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16:12:33

1.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优先考虑。我县制定了《定南县2012年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用地管理操作办法》,一是规划建设方面,充分结合各示范区文化、景观、产业等实际,高标准高品位规划设计,编制费用均由县镇两级财政局全部承担,并免除所有建设规费。二是在用地指标方面,通过增减挂方式以及从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用地指标中重点倾斜用于各示范区建设,解决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同时,在规划执行、用地规划、土地供应和土地收益方面,均给予优惠政策,加快推进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打造秀美和谐社区。

2.出台社会保障优惠政策。我县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定南县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社会保障优惠政策》,一是在低保优抚方面,示范区内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满三年且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烈士家属、参军入伍的均可享受城镇户口待遇。二是在医疗卫生方面,示范区内各设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点1家以上,卫生部门均给予资金补助及设备支持。三是在文化教育教育方面,各示范区设置1所以上幼儿园,建立文体活动中心,配套健身场所、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四是在社区管理方面,每个示范区安排1名定补干部担任社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享受村定补干部同等待遇,并购买2个公益性岗位,安排岗位人员共同做好社区管理事务。同时,建立示范区社区管理基金,由县财政参照县城区居委会标准给予资金支持,专项用于示范区社区管理。通过低保优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区管理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推进示范区服务均等化,实现示范区城乡体制机制基本接轨、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加快示范区建设步伐。(定南县新村办 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