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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远县版石镇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的通知

  发布者:市农工部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5日 11:56:11

各县(市、区)新村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村办:

  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建立长效有效的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和实现的有效载体和形式,进而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是新农村建设纵深推进的重大课题和重要任务。各地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的关注和重视,积极大胆的进行探索、实践和总结。安远县版石镇党委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以创新农村社区为主抓手,对乡村治理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现将他们的做法予以转发,供各地借鉴参考。

  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15日

   
  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机制

  中共安远县版石镇委员会 安远县版石镇人民政府

   

  版石镇地处安远北部,是省道寻坪线、版右线交汇处,是安远北片乡镇的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安远县的工业重镇。规划10058亩的县工业园区也落户在版石镇,全镇国土面积175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3500亩,辖14个村(居)、总人口26980人,以脐橙为主的果业面积达16000亩。在新农村建设中,我镇紧紧围绕新农村“五新一好”整体推进的目标,以探索创建农村社区为主抓手,深化乡村治理机制改革,成功走出了一条村民自治的新路子,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一、创建农村社区的主要背景及探索过程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传统的“乡—村—组”治理模式难以适应建设“五新一好”新农村的发展要求,也难于破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四对矛盾”:一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民的积极性得到极大地释放,但由于土地等生产要素被千家万户分割,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要求。二是农民集体观念淡化与公共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农民在几十年的传统农业简单生产中,生产资料需求的轻易获得及生产过程的独立完成,农民的集体观念逐渐谈化;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生产生活的发展,却又使农民渴求有更多更高的公共社会服务;加上撤并村后,行政村的范围扩大,村民出现利益多元化,需求多样化的倾向,客观上造成全村议事“会难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现象,致使资源难整合,公共需求、服务难到位。三是新农村建设中一点多组(村小组),点上公共事业需共建共享共管与单组难以协调解决的矛盾。为了确保村庄规划的完整和长远,做到合理投入并避免资金及公共资源浪费,在设定新农村建设点的工作中,不能简单地以“一组一点”的方式来设定。特别是一些较大的多组“插花杂居”的自然村,往往需要多组合并,共同推进建设。客观上要求:无论是在阶段性建设过程中,还是在长期的管护推进中都需要有一支能够协调各组关系,长期实施公共事务管理的理事队伍和一套惠及各方的管护机制。四是行政村辖区范围扩大与村级干部减少之间的矛盾。撤并行政村后,村级管辖范围扩大,而村组干部相对减少,由此造成农村许多公共事务“村里管不过来,组里管不起来”。为破解上述矛盾,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从新农村建设点中创建理事会、指导理事会开展工作中得到启示,在全镇进行了组建新自治单元(即:建设农村社区),建立权责明晰、简明高效的农村自治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探索。

  经过几年社区治理模式的试点、探索,初步形成了“镇、村、社区”上下联动,相互连接、三级联治的新型乡村治理新机制。并把农村社区村民自治以“一组两会”为基本运作模式进行规范实施。

  二、主要做法

   1、征求民意,组建村落社区

  针对农村现行的“以村带组”的村组管理体制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弊端,我们开展了一次组建农村社区的全镇性民意大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户居住环境、产业状况、公共资源状况、党员状况、群众意愿、群众困难等。经过调查,大多数村民普遍认为:打破村民小组框框,改革现行的“由村到组”建制势在必行。得到民意支持后,我们又派出专人到湖北武汉、秭归和大连等地学习考察创建农村社区的经验做法,并与华中科大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联姻,邀请该中心派员到镇里驻点调研,为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并帮助制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和《社区公共资源储备管理办法》。我们结合实际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草案)》交给各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听取各方意见,汇总后修改形成正式《方案》,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然后,按照村民自治的法定程序,分期分批到各村召开村民大会,经广大村民充分酝酿讨论后付诸表决,作出是否同意撤销村民小组、组建村落社区的决议。凡决议在村民大会上表决通过的村,由村委会主动向镇指导委员会“自主申报”,再批复实施。通过表决,全镇撤并了原有的162个村民小组,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新组建了42个村落社区。改村组治理为村、社区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