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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五严格”强化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

文章来源:大余县新村办   发布者:市农业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9日 16:25:04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建设点会计核算行为,大余县采取“五严格”强化新农村建设资金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根据各新农村建设点实施项目计划,明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预算,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是严格专户管理。在县财政、新村办、11个乡镇均设立了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凡上级下拨的直接统筹资金,配套资金,单位、社会捐赠资金一律入县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再由此专户下拨到乡镇专户,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严格物资管理。对各新农村建设点实行实物台账管理,清晰反映物资的收、发、存情况。建设点建立物资验收入库、保管和领用出库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是严格报账制度。乡镇财政所严把新农村建设资金原始凭证审核关,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的坚决退回。一切开支必须填写报账审批表,审批表必须经办人、理事会长签字、挂点工作队长及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五是严格监督机制。新农村建设资金实行财务公开,要求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在建设点公共场所进行张榜公布,提高资金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发挥群众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作用,实现新农村建设资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同时,建立并完善了纪检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管体系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问效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列为年终考评乡镇、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大余县新村办 唐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