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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多措并举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文章来源:会昌县水利局   发布者:市农业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11:08:00


  为切实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会昌县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各项水利建设任务在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一是明确职责,通力配合。水利局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发改委、财政局负责资金审批调度,审计、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形成各部门通力配合,特事特办、快事快办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调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程项目定人抓的工作模式;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监察局长和水利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水利局各抽调一名干部为成员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督查小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堤防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逐座工程责任到人,每个项目都安排一名水利局副职领导和一名技术人员,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挂点干部,做好跟踪服务;每半个月举行一次全县水利建设工作调度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督查,保证质量。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督查小组负责督查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展、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实行通报和奖罚制度,由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抓得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按要求抓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四是加强管理,确保效益。全面落实小(二)型以上水库、堤防、千亩以上灌区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和维修养护等经费,在进一步完善水库安全管理员制度的同时,把堤防安全管理员和千亩灌区的管理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从2010年起,对全县24座千亩以上骨干灌区,县财政每年安排1200元/座的日常维护管理经费,确保工程安全有效运行;切实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后管护工作,充分调动受益农民自办或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性,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作用,对运转良好、发挥作用明显且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申报的项目将重点给予政策倾斜;加快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已征用或划拨土地的依法确权发证工作,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未征用的土地,依法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以加强水利工程管护,减少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