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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红旗陂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作用显著

文章来源:于都县水利局   发布者:市农业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11:23:12

    该协会于2009年10月成立后,实行 “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独立核算”的供水、用水、管水模式,建立了协会计划决策、工程建设维修、水费收缴情况、筹劳筹资等“四公开”制度。主要做法是:从8个受益村农户中选出50多名会员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了9名常务理事,选举了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以及渠道管理员4名。按实际灌溉面积计算,以每亩9公斤稻谷价值计算水费(已经县物价局核定)。协会对用水者田亩实地丈量,核实登记造册;根据不同地块,按照水费、工款、维管“三费合一”原则,测定水费分摊基数。坚持“一费开票到户,一票收费到户”,做到用水一户,票款两清。协会实行财务单列,自收自支,实行报帐制,每月向乡水管站提供财务报表。渠道管理员的工资薪酬分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固定工资300元/月,按月发放,绩效工资200元/月,按年度内用水管理的好坏,由会员代表评议考核后按考评结果一次性支付。协会成立了发挥了显著作用,不仅降低了用水成本,减少了用水纠纷,而且提高了农民节水意识,深受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