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正文

市水利局召开全市加强小水电站监管工作视频会议

文章来源: 赣州市水利局安监科   发布者:市农业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11:28:26

      11月24日,赣州市水利局召开全市加强小水电站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各县(市、区)水利局分管局长及有关业务股室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小水电站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监管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字〔2010〕151号)文件,研究部署了我市小水电站监管工作。市局副局长钟永浩参加会议并讲话,就加强全市小水电站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宣传赣府厅字〔2010〕151号文件,并将赣府厅字〔2010〕151号文件印发至每个乡镇、每个小水电站业主。二是要落实监管责任。要按照上级要求,在2011年汛前逐站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现100%全覆盖;要建立小水电站台帐,逐级备案。三是要规范水能开发建设程序。要按照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共安全的原则,做好小水电开发利用工作;要严格履行小水电站建设行政审批,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坚决杜绝违规建设和产生新的违规小水电站。四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小水电站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电站业主要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电站监管所需的人员、资金和物资,加强工程现场巡查观测和设备维护,及时修复水毁工程,确保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