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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正式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3日 10:54:16

  近日,赣州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了《赣州市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启动了我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据了解,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旨在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机的推广应用。该项试点工作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

  《实施细则》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在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市、区)范围内启动。我市辖区内依法报废旧机并按规定换购新机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补贴额度为500元到11000元不等,联合收割机补贴额度为3000元到16000元不等。

  《实施细则》指出,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依法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有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试点政策、规章制度和实施情况,把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补贴收益人的农机报废和更新机型、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作者:谢志斌、刘郭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