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正文

赣州启动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0:18:30

  为督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赣州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工作方案》,决定从2015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在全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计划到2020年,各县(市、区)全部达到赣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标准。

  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标准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良好,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源发性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舆论事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即构建起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之间,上下统一、责任明晰、有序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群众认可,社会满意,即群众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85%以上。

  此项创建活动从2015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将根据各县(市、区)政府创建情况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探索采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对符合基本标准,创建工作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且在赣州市排名前列的县(市、区),经公示无异议后,命名为“赣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作者:浦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