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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以奖补提升小水利工程建设水平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16:00:54

  为改善农村水利设施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2006年,兴国县在全省率先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建立了资金奖补机制,此措施出台4年来,大大激发了广大群众兴修小型水利工程的积极性,至今,已兴建、改建、维修各类小型水利工程项目646个,完成投资1759.66万元。

  该县城岗乡罗兴村有一座稳当水陂,因年久失修,多年来水陂无法拦水灌溉,灌溉水渠也被洪水冲毁100多米,3个村小组120亩农田成了“望天坵”。这样一座小水陂,对于该县来说多如牛毛,难以顾及,而对当地群众来说,就是他们的“命脉”,群众对维修水陂的愿望非常迫切,但由于当地为特困乡,经济落后,加上受益户较少,一时无法筹集近4万元的维修资金。在小农水奖补政策出台后,村民们有了盼头,并对水陂维修进行了“一事一议”,议定了投劳、筹资方案,并及时申报,县里派人进行了实地调查,看到群众的积极性很高,并已落实了自筹资金,就将水陂维修工程列入了奖补项目,确定给予奖补资金1.8万元。不到一个月,村民就完成了水陂维修,并用浆砌石将冲毁的水渠修复好,完成投资5万余元,除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2万元外,村委会还补助了1万余元。

  像罗兴村稳当水陂这样的例子在该县有很多,该县实行小型水利工程资金奖补后,各地群众在“一事一议”的基础上,纷纷申报项目,每年有200至300个之多,县里通过实地调查,对项目进行筛选,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效益好、见效快的项目给予奖补,县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左右对项目进行奖补。

  2008年冬,该县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一些较难自筹资金的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区、经济落后区的群众争取到奖补项目,得到奖补政策实惠,县里自2009年起又扩大了奖补比例,由原来奖补工程总投资的50%调整为70%,又一次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兴水热潮。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农水奖补机制,该县今年年初制定了《兴国县2010年农村水利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把小农水奖补项目纳入农村水利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要求做到五个到位:即奖补政策宣传到位、群众筹资落实到位、建设项目实施到位、奖补资金兑现到位、用水协会组建到位,以此来确保小农水奖补项目能够建设好、管理好、发挥效益好。

  江背镇郑塘村谢庆组地处山区,又是经济困难地区,也是该县干旱严重区,该组一座龙佛水陂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由于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年久失修,去年被洪水冲毁,两个小组300多亩耕地无法灌溉。为了及时维修加固该水陂,在村委会的组织下成立了用水户协会,由用水户协会对项目进行了申报,县里确定补助工程总投资的70%即4.2万元,协会立即组织实施,于今年3月完工,保证了春耕生产用水,当地群众赞不绝口:小农水奖补政策就是好,没想到我们自已只花少钱,工程这么快就建好了,让我们真正受了益。

  兴国县实施小农水奖补政策4年来,不仅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而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方面带动了水利投入,4年该县奖补资金983.455万元,而完成投资达到1759.66万元,带动群众投入776.205万元,有力推动了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另一方面工程效益良好,已实施的646个项目,受益乡镇达100%、受益村达92%,受益组达到78%,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灌溉面积43690亩,保护耕地面积18850亩,新增灌面积5360亩。(兴国县新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