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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增强经济组织活力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4日 16:00:39

  一是县财政安排130万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培训、技术推广等服务,用于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培植发展农产品品牌及加工、营销。

  二是认定为市示范性合作社的,由县给予30000元资金扶持,专项用于合作社增强社会生产能力和开拓市场能力方面的投资补助。合作社开展市场对接、品牌宣传、开设专卖店、开辟专营区,参加农产品营销推介等活动,由县予以补助。

  三是合作社获得知名商标的由县每个补助2000元,获得著名商标或江西名牌产品的每个补助5000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奖励2000元。(定南县委农工部叶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