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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林业局严禁非法移栽大树、古树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10:09:29

       当前,个别地方和单位为求快速致“绿”,达到立竿见影的绿化效果,不惜花费重金,从兴国县农村和边远林区非法移栽了大批的成年大树,对原生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为打击非法移栽大树、古树的行为,兴国县林业局近日在全县范围内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大树、古树移栽。1、重点加强原生地大树、古树的采挖及运输管理,除基本建设征占用林地、道路拓宽、单位拆迁以及安全隐患等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得办理采挖证;2、对没有合法采挖证的大树、古树,不得办理运输证;3、对现已假植在苗圃基地的大树古树,必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方可办理运输手续;4、坚决制止对大树、古树的乱收乱购和无证运输,违者,要按照林业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