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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六个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10:22:03

今年的一号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出台的第一个水利综合性政策文件,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掀起春耕前水利建设高潮,该县结合干部下基层“三送”活动,决定从2月25日至3月3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田水利建设月”活动,并明确六项要求:

    一要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县上下要紧紧抓住国家狠抓水利建设的机遇,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一号文件,充分认识新时期水利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深刻领会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进村入户向群众进行宣讲,要将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和贯彻落实的主要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发放到户。

    二要广泛发动群众,投资投劳。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掀起春季水利建设新高潮,确保今年的春耕生产用水和防汛保安工作,全面完成去冬今春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

    三要全面开展一次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各“三送”驻村工作组要对所驻村的山塘、水库、河堤等水利工程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结果由乡镇汇总报县防汛办。

    四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程进度。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人,制订好进度计划,确定建设方案,抢抓当前农闲的有利时机,加快工程进度,争取早日完工。

    五要保障资金和确保质量。县财政部门负责将上级下达的水利建设资金和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要及时拔付到位,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对完工的工程,县水利、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对不达标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要坚决责令返工重修,绝不留下隐患。

    六要加强宣传和督查。县广播电视局要派记者深入一线,收集材料,加强舆论宣传,“三送”领导小组和农建指挥部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定期出版督查通报,将“农田水利建设月”活动增列为“三送”活动考核内容,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成任务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