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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发布关于严禁炼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10:46:34

       当前,正直森林防火重要时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赣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近日,全南县发布了关于严禁炼山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在重点防火期内严禁一切炼山行为。二是凡违规炼山经卫星监测到了热点的或经人举报核查属实的,由防火办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从重处罚,该伐区不得列入任何有资金补助的项目工程,并且在今后三年内对涉及该伐区木材经营者申请的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一律不予审批通过。如果不积极配合处罚的,其造林押金不予退还。三是由林政股和各林业工作站将本通知精神及时通知到各伐区木材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