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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五个统一”加强农民培训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7日 14:43:52

       崇义县“五个统一”加强农民培训规范管理。一是坚持统一领导。成立了崇义县培育新型农民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农工部长任副组长的培育新型农民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也相应成立和及时调整了培育新型农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新型农民培训管理机制。二是坚持统一管理制度。为有效指导全县培训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具有操作性、科学性、实践性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方案,按照上级新型农民培训相关管理办法,统一制定了全县新型农民培训培训基地公开认定制度、公示制度、台帐制度、月度报告和通报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推进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三是坚持统一培训网络。建立和完善县、乡、村、组农民培训网络,县组建了“崇义县农民学院”,全县16个乡(镇)建立了农民学校,行政村设立农民培训站,小组依托农村社区为单位设立了农民培训室,形成了覆盖县、乡、村、组,“院、校、站、室”网络化的农民培训平台。四是坚持统一实训基地标准。制定实训基地标准,县农民学院、乡(镇)农民学校分别根据开设的专业,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建设,重点开设了果业(脐橙)、竹业、油茶、生猪、茶叶、南酸枣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课程,建立了农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等16专业实训基地。五是坚持统一责任考核。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农民培训工作的责任,由县领导小组将新型农民培训任务下达到各乡(镇),统一制定目标考核办法,纳入对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