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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二保障、三改革”推进统筹城乡综合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09:50:30

              崇义县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突出“二个保障”、“三大改革”,大力推进横水镇上营片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

         一、突出“二个保障”,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一是安居保障。在示范区内按照三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造)的标准新建新型农民居住小区,实行以同等面积的住房转换区内农民的宅基地,以优惠价格转换区内农民的承包地、置留地等。

         二是就业创业保障。建立示范区失地农民培训就业指导站,加快劳动力信息库建设,做到“一户一卡”,建档造册。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和指导,为他们提供一对一服务。大力促进就业,积极开发公共服务岗位,增加保安、保洁、城管、绿化、社区服务等用工人数,通过政府购买,优先安排进城就业。积极鼓励创业,在用地、用房、用电、融资、办理证照、税费征缴等方面扶持失地农民创业,让更多的农民变商人,农民变老板。对现有农家乐餐饮业进行规范,引导统一到规划区内经营,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在旅游产品购物街设置柜台经营土特产和特色工艺品,保障农民失地后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二、突出“三大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

         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户口向居民户口转变。制定城乡户籍管理一元化改革方案,将示范区农民与城市居民一元化管理,辖区内不论是非农业户口,还是农业户口,都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村民委员会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转变。在保留“村民委员会”的同时新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双轨并行机制。

         三是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向市民转变。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土地制度改革,在纳入了示范区建设范围但还没有实施征地开发的地方,试行“两个退出两个获得一个保留”,即农民退出宅基地,获得新型农民居住小区住房;退出承包地,获得社会保障;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权。将农民宅基地权益实体化、资产化,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