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正文

安远县: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 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10:59:49

近年来,安远县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和落实县直(驻县)单位“一把手”为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各单位每年两次将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孕情服务情况上报计生委县直办,并要求在本单位张榜公示,随时接受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同时,利用单位自查与职能部门检查相结合、清查与处理相结合的方法,查处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案件。特别是加大了对党员干部职工和村干部本人及其亲属违反计划生育的查处力度,自20101月至今,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职工共计42人,其中给予开除公职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34人,给予“三停”待处理4人。

通过对党员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及其亲属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力查处,营造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社会上的风清气正氛围。

(安远县人口计生委  郑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