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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公开审判森林火灾案件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15:20:23



  赤土畲族乡村民兰三凤2009年因烧田坑草引发森林火灾,之后外逃。为进一步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该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逃,外逃近2年的兰某追回后,市法院会同森林公安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于2011年4月2日在赤土乡爱莲初中对兰三凤进行了公开审判,判有期徒刑一年。既有力打击了火灾肇事者,又有效警示他人,对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