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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采取四项有效措施 做好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08:53: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11]1号)精神,提高农机事故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应对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远县农机局积极采取如下四项措施,认真做好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立了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指挥、救援医疗、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五个工作小组,做到合理分工、职责明确;
       二是修订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结合县情和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重新修订了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机制;
       三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实战水平。该县将适时组织县、乡农机部门联合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实战水平;
       四是加强信息管理,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对外公布了农机事故报案电话,在重大节假日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各工作机构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网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