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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大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08:59:51

  4月13日上午,兴国县人大常委会在林业局会议室召开《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能亿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这次执法检查对《森林法》的贯彻实施,意义重大,无论是检查者,还是被检查者,都要端正态度,密切配合,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共建生态和谐家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庆兰、邓新华出席执法检查动员大会。
  吴能亿指出,曾经的兴国有“世界水土流失之最”和“江南沙漠”之称,严重的水土流失曾给全县人民带来了贫困和深重的痛苦,今天,“江南沙漠”变绿洲,成绩来之不易,要倍加爱护珍惜。针对这次检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县上下保护森林资源的氛围,要像20多年前一样,责任到人,宣传到户、到灶台、到饭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护林员是最基层的管理者,要加强对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只有他们尽忠职守,各项任务才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采伐指标的管理,对申请采伐者一定要上户当面核查,采伐迹地要实地检查,防止瞒报、骗报,对贩卖木材的一经查实从严重罚,断绝贩卖木头者的经营渠道。
  会上,宣读了兴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森林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单位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有关情况。
  据悉,这次对《森林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目的是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珍惜自然环境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实现县委、县政府“全县实行三年封山育林”、“暂停下达商品材采伐”的目标。检查分准备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分析总结、报告审议、落实整改六个阶段进行,重点对全县森林资源的总体情况、资源档案建立情况、2008年至2010年全县森林资源变化情况以及公益林管理及退耕返林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活动将持续到今年的11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