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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两非” 案件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09:18:20

南康市为从严打击“两非”行为,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依法施政、孕情监测、政策推动、定点服务、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近期,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两非” 案件专项活动。

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南康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打击“两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专门出台了《南康市2011年“两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应将打击“两非”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和部署,相应成立查处“两非”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公安派出所、卫生院(防保站)、计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做到人员、经费到位,坚持常年查案,发现线索及时查处。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视、标语等媒体,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让广大群众对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调查摸底,掌握线索。要求专案组成员深入工作一线搞好全面的调查摸底,检查孕妇报告和随访情况,检查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近年来政策内孕情非正常终止的情况,检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以及近年来未经计生部门审核的终止妊娠情况(怀孕14周以上对象),从中发现并掌握案件线索,为查处“两非”奠定基础。

分工协作,管理源头。全面推行出生实名制网络化管理,落实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制度。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孕妇B超检查和14周以上终止妊娠监管。孕妇B超检查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终止14周以上的妊娠手术必须凭计生部门证明定点实施。乡(镇、街道)要落实乡、村干部对孕期妇女实行“一对一”的跟踪管理服务,对怀孕14周以上擅自引产的,要及时调查和上报。

齐抓共管,从重打击。纪检监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计生等部门联合组建的“两非”专案组,要在人员、经费到位基础上,继续坚持常年查案,发现线索及时查处;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且治理不力的乡(镇、街道)要实行“重点管理”,对“两非”监管不力或有“两非”现象的单位公开曝光,严查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两非”案件的查处列入单位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考核的主要内容。把乡(镇、街道)完成“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继续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或者有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一经查实,给予1万元奖励。同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两非”行为,对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单位或个人,除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并处于23万元罚款;对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属民营医院或个体诊所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其直接责任人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康市人口计生委赖新林 幸垂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