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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公检法联动 巡回审判提效率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14:47:30

     2011年4月12日,在赣县南塘森林派出所临时设立的巡回审判点,钟万钦失火案依法公开审判,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的全部过程。
  钟万钦现年73岁,系赣县南塘镇桥溪村村民。2011年2月7日上午,其在赣县南塘镇桥溪村石人坑组“牛栏坑子”山场点火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地面积达4.08公顷(61.2亩)。鉴于钟万钦年老、行动不便,县森林公安局和县检察院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分别采取了直保和直诉的方式,县法院遂决定将法庭就近设在南塘森林派出所进行公开审理。
  案件经审理后,法官当庭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半个月、缓刑两年的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这一平台,以案说法,让旁听群众明白山林失火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法律后果,从而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扩大教育效果,宣传到位,达到查处火灾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