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正文

大余县“七个加强七个确保” 农村清洁工程扎实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10:14:03

2012年,大余县在总结前三年度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面上推开、三至五年大见成效”的推进步骤和目标,采取“七个加强、七个确保”,不断完善“1+3+5”处理模式,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常态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协调推进。实行“县领导包乡镇抓点、乡镇领导包片抓点、县直(驻县)单位包村抓点、乡镇干部驻点”的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实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四定二保”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奖罚明确。县供销社、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等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将所承担的任务具体细化,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的调查研究、政策协调、方案会审、检查指导、考核评比、外出学习等各项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部门合力、职责分明、高效运转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确保家喻户晓。充分利用标语、会议、宣传栏、宣传车、公开信及在《大余电视台》、《大余报》、《大余县新农村建设网》等县级主要媒体开辟农村清洁工程的相关专栏,大力宣传农村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具体内容和有关知识,宣传各乡镇、部门经验做法。同时,组织县、乡镇、村干部到点上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让农民尤其是农村妇女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养成将垃圾自觉分类的良好习惯,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加强投入力度,确保有钱办事。建立健全“县级奖补、乡镇村共担、部门帮助、社会赞助、农(居)民适当出资”的经费保障机制,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垃圾处理的设备购买、设施建设和支付保洁员工资(200元/人由县财政直接拨付)等,确保平均每个村庄(建设点)、圩镇每50户一次性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资金5000元。所有农村清洁工程村点配置好垃圾分类棚屋、废品回收点、垃圾分类收集箱(池、屋)、户用“三桶”、垃圾清运车及其它保洁工具等必要的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设施。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有人管事。县级层面,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农工部、县财政局、新村办、发改委、供销社、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新村办一名专职副主任担任主任,并从县委农工部、县环卫所、能源办、环保局抽调了4名人员,清洁办人员达5名。乡镇层面,专门明确一名主要领导和一名副职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并成立专门办公室和环卫机构、服务队伍具体抓好落实。村组层面,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小组组长或理事会等自治组织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农户是分类收集主体,主要负责家庭生活、生产垃圾收拣分类。五级工作网络按照“县督导、乡负责,村组落实、农户操作”机制运行。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有章理事。每个村点建立健全了理事会责任制度、保洁员管理考核制度、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村庄环境卫生公约、环境卫生督查制度、清洁户评选制度、垃圾回收和清运等一系责任制度和相关奖罚办法,做到用制度管理、靠制度规范、依制度监督,加大对破坏环境的人和事处置力度,使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形成长效管理和约束机制,促使农民群众良好习惯的养成。
六是加强系列创评,确保全民参与。县级层面,积极开展“生态县创建”、“六城同创”以及全县“文明卫生村庄”和“农村优秀保洁员”等系列创评活动,县人大、政协每年安排一次农村清洁工程专题调研。乡镇层面,以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户”、“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为抓手,各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启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计划”,切实把农村清洁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村组层面,以理事会人员、老同志、妇女、村内骨干力量为主体建立了农村清洁工程理事会,开展“农村妇女垃圾处理知识宣传培训”、“小手拉大手”、“环境卫生整治月”、“卫生创评”等系列活动,形成了全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的良好氛围。
七是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乡镇年终综合考评体系,继续实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清洁工程一票否决制,即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年度考核不过关的乡镇,不能评为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乡镇;村点不合格的,不批准为下年度的新农村建设点。建立了推进农村清洁工程“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调度”的督查调度工作机制,以此把握各乡镇工作动态,做到了重点问题重点督导、难点问题专门督导,辅之以诫勉谈话、电话调度等形式加以推进,确保全县农村清洁工程扎实有序开展。